1. 总则
1.1. 安加尔斯克市投资声明为确立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同企业经营与投资活动主体协作原则而制定,声明明确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义务,及对安加尔斯克市投资者权利保障。
1.2. 声明确定安加尔斯克市投资活动发展优先事项,并宣布投资活动主要市政扶持措施。
2. 投资政策主要方向
2.1. 安加尔斯克市投资政策主要方向是:
- 在安加尔斯克市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
- 完善调控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规范性法律基础;
- 创建包括旨在促进安加尔斯克市经济创新发展在内的投资用基础设施;
- 完善投资吸引及扶持机制;
- 提高国家及市政投资和企业经营活动扶持措施利用效率;
- 积极支持有效的投资项目,包括生产符合国际标准(高水平生产力及附加值)、具有竞争性产品的科学密集型产业;
- 创造条件以调动内部投资资源,并为安加尔斯克市吸引更多外部投资资源及新技术;
- 开展安加尔斯克市能力信息宣传活动,包括通过在大众媒体及信息通信互联网上发布投资潜能、投资项目和投资平台的信息;
- 以公私合营伙伴关系作为基础设施、社会重要项目及住房物业行业项目实施主要投资吸引机制发展;
- 减小同投资人行政工作障碍——发展“一个窗口”原则投资项目协助系统;
- 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信息及人才支持。
3. 投资活动优先发展方向
3.1. 安加尔斯克市投资活动优先发展方向以地区现有竞争优势为基础,旨在创造新产业、新技术,或对现有产业进行拓展及改造,具体如下:
- 发展石化综合体;
- 发展工业、能源、农业和建筑业(包括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设施完善的社会住宅及经济性住宅以及个人住房建设);
- 创新技术开发及应用;
- 发展交通基础设施;
- 贯彻节能技术;
- 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和工程网;
- 生活垃圾及工业废物处理;
- 发展信息及通讯技术;
- 发展轻工业;
- 发展食品工业;
- 保障生态安全;
- 建设社会公共设施。
4. 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主体
4.1. 投资活动主体——投资者、业主、承包人、投资活动项目用户及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相关人士。
4.2. 投资活动主体可为法人和包括外国人在内的自然人。
4.3. 企业经营活动主体——符合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包括微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在内的小型企业经营主体(法人或个体企业主)。
5. 投资政策主要原则和投资活动主体权利保障
5.1. 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投资政策以下列原则为基础:
- 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及社会意义;
- 安加尔斯克市地方自治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提供市政支持;
- 在安加尔斯克市内进行投资活动所需必要信息对各投资活动主体的开放性和可达性;
- 投资者获得投资支持的平等权利。
5.2. 参照本声明第三部分投资活动优先发展方向,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支持投资者实施对安加尔斯克市社会经济发展有意义的投资以及具有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5.3. 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保证维护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主体投资、权利及合法利益,包括以下方面:
- 保证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参与者平等的权利;
- 投资项目讨论公开性;
- 安加尔斯克市地方自治机关公开信息访问可能;
- 现行法律框架内,无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主体项目实施限制;
- 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法令更改时考虑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主体利益;
- 安加尔斯克市境内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实施安全;
- 保障在安加尔斯克市实施项目的投资者自由选择承包商、供应商及其它协作单位的权利,保证不干涉投资者财务经营活动。
安加尔斯克市市长是安加尔斯克市境内投资者权利保护保人。
6. 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扶持基础设施
6.1. 安加尔斯克市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扶持基础设施包括:
- 安加尔斯克市投资全权代表——安加尔斯克市市长;
- 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下属投资项目(计划)及提议审议投资委员会;
- 非营利性组织“安加尔斯克市市政机构中小型企业经营主体扶持基金会”;
- 非营利性组织“安加尔斯克市小型企业经营扶持基金会”;
- 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下属企业经营开发领域公共协调委员会;
- 安加尔斯克技术园;
- 伊尔库茨克州企业家权利保护全权公共接待办;
- 安加尔斯克市行政机关经济与财政司经济发展与投资政策部。
7. 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市政扶持形式
7.1. 安加尔斯克市境内投资及企业经营活动市政扶持以下列形式实现:
- 在安加尔斯克市地方自治机关职权范围内为投资活动主体提供税费优惠,包括属于安加尔斯克市市政所有、投资项目实施必需的财产租赁优惠。;
- 根据俄罗斯联邦立法、安加尔斯克市市政法令提供保障,作为投资活动主体在投资项目设施过程中出现的义务履行保证;
- 实施旨在提高安加尔斯克市投资吸引力的部门目标计划;
- 投资项目实施各阶段组织、业务和信息协助;
- 协助投资者从上级预算及预算外来源获得资金支持,以资助投资和创新项目;
- 非营利性组织“安加尔斯克市小型企业经营扶持基金会”向安加尔斯克市小型企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
- 非营利性组织“安加尔斯克市市政机构中小型企业经营主体扶持基金会”向安加尔斯克市中小型企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
- 在安加尔斯克目标计划实施框架内,向安加尔斯克市中小型企业经营主体提供财政支持(提供补助);
- 参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将安加尔斯克市市政财产作为开放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 协助市政私人伙伴关系框架内项目开发;
- 在安加尔斯克市地区自治机关职权范围内向投资者提供信息及咨询援助;
俄罗斯联联邦和伊尔库茨克州立法规定的其它形式。